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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5年度專利實施計劃項目申報工作
各縣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知識產權促進條例》和《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意見》(臨政發〔2014〕7號),促進我市專利技術運用和產業化,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根據《臨沂市專利實施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臨知字〔2011〕11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擬對部分優秀專利技術產業化項目實施扶持。為切實做好2015年度臨沂市專利實施計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項目專利要求。
1、申報項目的專利為已獲授權且有效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以發明為主),專利權不存在權屬糾紛;
2、專利技術是本產業或技術領域的關鍵或核心技術,項目符合我市產業政策,技術含量高,產業帶動性強,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對我市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有較大影響。
(二)申報單位要求。
1、最近兩年內未承擔過臨沂市專利實施計劃項目;
2、具備探索、總結和推廣專利技術實施規律和經驗的意愿和能力,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能力,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參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推廣的企業優先;
3、在臨沂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企業,企業環保達標(中小型企業優先)。
二、申報材料
(一)臨沂市專利實施計劃項目申報書;
(二)必備的附件材料:
1、專利證書、專利公告文件、專利權有效證明(專利登記薄副本或最近一次交費憑證)復印件;
2、專利實施證明材料;許可實施的,需提供許可合同復印件;
3、凡涉及食品、藥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械等行業的申報項目,須提交相關主管機構或主管部門出具的批準證明(行業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檢測報告、質量認證、環保證明等);
4、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文件;
5、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報認定
1、各縣區知識產權局要加強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申報材料編寫的具體指導。申報單位按要求將申報材料報送所在地縣區知識產權局。各縣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單位資格和材料進行初審,出具推薦意見,擇優向市知識產權局推薦1-2項。
2、各縣區知識產權局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推薦后蓋章,于2015年4月17日前將裝訂成冊的申報材料一式2份、推薦函及申報書、推薦函的電子件報送市知識產權局綜合科,逾期不予受理。
3、市知識產權局組織人員對該項目專利的法律狀態及申報資料進行前期審查。
4、市知識產權局組織評審專家委員會,對前期審查合格的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予以公示。
咨詢電話:0539-2026123 18669691012 15563633233 王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