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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授權出版國外作家文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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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 |
羅某等8名譯者 |
被投述人: |
某中央級出版社 |
案情簡介: |
1995年12月,羅某等8名譯者投訴某中央級出版社未經原作者和譯者的授權,擅自出版發行〈薩特文集〉,侵犯了其著 作權,要求進行查處。 |
處理結果: |
國家版權局作出立即停止發行該書,沒收庫存并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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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 |
錢鐘書、楊絳 |
被投述人: |
遼寧某出版社 |
案情簡介: |
1997年5月,錢鐘書、楊絳向國家版權局投訴遼寧某出版社未經其授權,擅自將他們的私人信函、詩文、墨跡、照片等 ,連同其他失實的報道,編成《記錢鐘書先生》一書出版發行,嚴重侵犯了其著作權,要求予以查處。 |
處理結果: |
國家版權局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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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 |
日本XX株式會社 |
被投述人: |
蘇州XX機械制造限公司 |
案情簡介: |
蘇州XX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在生產銷售其PEMAL良機牌CDL-5550N單針高速平縫機時,該機零部件手冊抄襲復制了日本XX 株式會社的DDL-5550系列高速平縫機享有版權的零部件手冊19450冊。日本XX株式會社1999年3月向國家版權局投訴,國家版權局經過調查,依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 第二款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二款對被投訴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
處理結果: |
一、立即停止復制發行上述侵權零部件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