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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應提交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統一制定的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表格可從網上下載)。申請表格共三種:《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專有許可合同登記申請表》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表》 ,請根據需要填寫。
(二)本表應用鋼筆填寫或者打印,字跡應端正、清晰,不得涂改。表格填寫不下時,可使用同樣規格的白色紙續寫。續寫紙應當標明欄目名稱 ,且只限使用正面。
(三)本表封面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填寫。
(四)本表應使用中文(軟件名稱除外)填寫。使用國家統一規范的名詞術語。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無統一中文譯名時,應當注明原文 。
(五)本表中"□"及項目供填表人選擇,申請人根據情況在相應的"□"內標上"√"。
(六)提交的證明文件和鑒別材料應當復制在A4紙上。
(七)提交的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中文譯本。
(八)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均為一份。
"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要求
請按要求填寫《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表》 。
一、各欄填寫和提交其他申請文件的要求:
(一)申請者欄:
1、個人申請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如護照等)的復印件。
2、法人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同時加注聯系人的姓名、電話。應提交企 業法人登記證書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的復印件。
3、法人分支機構和法人內部組成部分應由法人開具證明。
(二)代理者欄:
1、個人代理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與軟件申請者簽定委托代理授權書。
2、法人或其他組織代理者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在電話欄中加注聯系人 的姓名、電話。應提交與軟件申請者簽定的委托代理授權書。
(三)軟件名稱欄:填寫變更或補充前申請原著作權登記時的軟件全稱。
(四)登記號欄:填寫變更或補充前由軟件著作權登記機構頒發的登記證書號。提交登記證書或復印件。
(五)變更補充事項:
填寫需要變更或補充的事項,并提交相應材料。變更或補充的事項一般只限于軟件名稱。涉及著作權歸屬事項的變化需辦理其他申請。
(六)申請人保證聲明欄:
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表格各項內容、應提交的證明文件和鑒別材料是否真實,符合申請要求;明確因提交不真實的申請文件所帶來的法律后果 。核實無誤后,個人申請者簽名或者加蓋名章;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者,由單位加蓋公章。簽章應為原件,不得為復印件。